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比观察的检查项目 | ||
省份/直辖市 | 贵州 | 地区 | 遵义市 |
采购单位 |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 |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诊疗招标 |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我院已开展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一、互认项目
临床检验: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免疫项目、血脂、血糖、电解质、心肌酶等;医学影像:DR检查、CT检查、MRI检查、超声检查等。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管理措施的完善,将不断对互认项目进行调整扩充。
二、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临床诊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
2.检查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辐度较大的;
3.检查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原因需重新检查;
4.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紧急状态下的;
6.患者或其近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7.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检查项目,各医院不能进行结果互认的;
8.临床输血前的各项检验项目,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的医学检验项目;
9.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检查项目等。
上述不具互认范围需重新检查的需向病人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例中予以记载。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有效促进了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就医时间,降低诊疗费用,提高人民群众就医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监督/投诉电话
0851-********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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