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泓泰家具市场东路改造工程预中标结果
南康区泓泰家具市场东路改造工程预中标结果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 ||||
工程名称 | 南康区泓泰家具市场东路改造工程 | ||||
工程地址 | 南康区泓泰家具市场东路 | ||||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为南康区泓泰家具市场东路改造工程,本项目投资约1564.99万元。该工程北起赣南大道路口,南至105国道路口,道路全长1366.911m,总路宽40m(9m人行道+11米车行道+11m车行道+9m人行道)。工程为拆除旧路面后浇筑水稳层再铺设沥青路面37087.54m㎡;结构形式为:17cm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上面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cm沥青表处封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cm碎石垫层。 | ||||
招标控制价 | ********.91元 | 开标时间 | 2016年10月14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 ||||
投标报价 | ********.55元 | ||||
建造师姓名 | 徐李信 | 注册证书注册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证书注册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证书注册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15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15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莲花县勤王路改造工程(安城大道-金城大道)合同价为:壹仟壹佰肆拾万零玖仟陆佰零柒圆壹角捌分整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申报的业绩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申报的业绩 | |||||
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江西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废标原因 | 江西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单位现场验证资料不合格(建造师9月份社保证明及 劳动合同原件未提供) | ||||
认定依据 | 江西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明细等 | |||||
暂定金额 | |||||
暂估价 | |||||
其他暂定费 | |||||
合计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 南康区泓泰家具市场东路改造工程工程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投标人自愿在 90 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保证不串标、不围标、不买标、不卖标、不出借资质和违法分包。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3、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4、接受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诚实守信,保证所提供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是本企业合同在岗人员且其证书真实有效。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和不诚实信用行为的,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6、投诉与被投诉:保证不恶意投诉他人,如投诉他人,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与投诉事项不符或投诉事项没有违法、违规时,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且在缴清该费用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被他人投诉,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其投诉事项属实,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意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不论是投诉还是被投诉,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未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同意暂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7、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8、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9、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10、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企业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或账户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情形之一的,自愿放弃中标的权利。11、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12、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13、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14、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 20 天。中途不变更中标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并保证按赣市府办字[2008]16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所提供的投标项目管理人员的签名和手印均是其本人的。15、保证中标后在合同约定造价、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全面履行本投标文件的承诺,如未履行承诺,自愿接受将我公司不诚信行为公示在赣州招标投标网,列入“黑名单”,二年内不进入赣州建筑市场,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经济处罚。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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