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服务项目磋商结果公示
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服务项目磋商结果公示
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服务项目磋商结果公示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服务 | |||||
采购人 |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 | |||
开标地点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 |||
公示期 |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8日 | 响应最高限价 | 24万元(含税) | |||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 综合评估得分 | ||
第一名 | 成都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45 | 94.97 | |||
第二名 | 中汇智谷(四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7 | 92.24 | |||
第三名 | 四川天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8 | 90.24 |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响应人名称 | 否决磋商申请条款(磋商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磋商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信永中和(成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经评审,响应人二次报价不含增值税总价低于所有响应人(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景观否决响应条款评审而未被否决的响应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0%,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二)报价评分标准1.低于成本评审规定,予以否决。 | |||||
四川大信诚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响应文件提供的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为2024年5月至10月,不符合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3)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4)要求予以否决。 | |||||
大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响应文件提供的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为2024年5月至10月,不符合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3)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4)要求予以否决。 | |||||
四川中鸿新世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响应文件未附《合同谈判记录表》签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3)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4)要求予以否决。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 |||||
监督部门名称 |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8-********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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