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IT机房建设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预中标结果
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IT机房建设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IT机房建设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 ||
发布时间 | 2016年10月18日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IT机房建设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一、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IT机房建设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招标编号:JG2016-07-1182)项目招标,于2016 年10月11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9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金卡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6元。
标段二: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8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7元。
标段三: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金卡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83元。
公示期:自2016年 10月 18日至2016年 10月 2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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