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年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年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隆昌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内江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15:2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勇,刘金宪,唐宗永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4*****264
采购单位 隆昌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云峰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通标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隆华路2号(附:10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4*****264
附件:
附件1 2024-2025年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文件集
附件2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隆昌市隆顺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双创示范园 500,000.00元
隆昌市人民检察院2024-2025年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百分比):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隆昌市隆顺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隆昌市人民检察院2024-2025年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 2024-2025年食堂食材等配送 总体要求:配送的食材、原料及服务应符合所涉及的质量、卫生、安全、服务相关国家标准规范 365天 供应商须为全院职工提供工作日每日三餐(周五晚上及节假日除外),早餐与午餐:每餐约60人用餐,晚餐:每餐约40人用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勇、刘金宪、唐宗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政编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云峰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通标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隆华路2号(附:105号)

联系方式:134*****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4*****264

四川通标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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