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临潭县冶力关镇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临潭县冶力关镇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8日24时
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州分公司委托,对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临潭县冶力关镇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因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仅有1家,根据比选文件中异常处理预案,此项目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GNTT*******。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临潭县冶力关镇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开启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评审。成交候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车辆调度时限、质量要求等进行了响应,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4*******)。
1.资格能力,符合以下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服务(或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30元,含税总价******.20元,服务税率6%、货物税率13%。
4.车辆调度时限:每天至少巡检两次,当客户未能按照要求将车辆停放在停车点时,及时将车辆停放在停车点并摆放整齐。共享单车运维app工单处理:及时处理app所有工单,工单处理不超过24小时。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6.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公示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九、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8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冯琳雅(采购人)
电子邮箱:fengly@chinatowercom.cn
杨本军(采购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zhongweizhaobiao@vip.163.com
投诉电话:139*****830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联系人:杨本军 罗维友 张伟军 路小康 冯玉平 陈敏曹立斌 李荣
电话:139*****830
电子邮箱:zhongweizhaobiao@vip.163.com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标签: 共享电单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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