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外包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外包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外包整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外包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ZC-CS-F-*******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 | 1(批) | 否 | 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特此说明。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进行报名,获取方式:A.现场报名:在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获取磋商文件。B.线上报名:填写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的《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zcsjfjxm@163.com)进行书面确认,未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行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报价。
8.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若需邮购纸质版,需另加邮资¥50元,对磋商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4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递交地址: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4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http://zbdt.chinabidding.cn)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五一南路186号和平大厦三层C区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法:158*****103
代理机构: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
联系人:阮丽祺、鄢美铃、李兰仙
联系方法:0591-********-805
代理机构邮箱:zcsjfjxm@163.com
购买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325 7716 628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融侨中心广场支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招标
|
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