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辅助服务合同-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检测分包工程服务招标采购招采公告

生产辅助服务合同-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检测分包工程服务招标采购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服务合同施工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服务合同(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检测分包-工程服务招标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分包方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竞价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服务合同-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检测分包工程服务招标采购

1.3项目编号:SR-LA1000-******-*****-JC-001

1.4招标内容:检测分包-工程服务

工程技术服务范围及内容:生产辅助服务合同-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

序号

检测项目内容

单位

工程量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

(元)

最高限价含税合价

(元)

备注

1

清灰清胶工程技术服务

1

******

******.00


2

炉排改造工程技术服务

1

******

******.00


3

机务工程技术服务

1

******

******.00


4

仪表工程技术服务

1

******

******.00


5

水处理工程技术服务

1

******

******.00


合计

大写:叁佰柒拾叁万元整

(6%增值税专用发票)

*******.00


含税总金额为:*******.00元,大写:叁佰柒拾叁万元整,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92元,大写:叁佰伍拾壹万捌仟捌佰陆拾柒元玖角贰分,增值税率为6%,税额为 ******.08元。

1.5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专业分包工作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按照 国家现行相关 标准执行。

1.6施工地点:所在项目部工地(江苏省张家港市东沙静脉产业园)

1.7施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施工工期12个月 。

2.工程进度费用的结算:

2.1因分包方原因导致作业期限延误

因分包方主观原因导致未能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开始工作的,招标方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延误期限超过15天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

2.2因分包方原因导致作业期限延误

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期一天,扣2000元人民币。

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总金额的10% 。

2.3费用的支付流程: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开展检测工作、财务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采购方暂不付款。

资金支付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A.保证合同分包方名称、合同银行帐户名称、采购方账面分包方名称、发票分包方名称保持一致。

B.招标方取得分包方提供的收据,收据收款信息必须与合同一致并加盖检测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C.业主对招标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且分包方按招标方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技术资料及服务。

2.4费用的支付时间: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分包方应先提交检测发票和检测进度结算书,招标方确认后,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和供货商按结算数据

提供对应的发票情况,以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一般情况,每月按检测进度确认单确认进度的90%拨付检测费用;

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招标方工程进度款时,招标方延期支付货款,供货商应予理解,并免除招标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工程进度费用的支付:

费用的支付方式: 电汇或承兑汇票,分包方提供发票。

4.招标方式:竞价招标

5.工程预算: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元,向分包方的报价不得高于工程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鉴于各意向分包方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分包方均需按照价格 (6%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分包方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6%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6.意向分包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水污染治理、光污染治理等技术服务及劳务派遣资质以上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7.意向分包方报名

7.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 25 日 10 时00分至2024年10月 28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 (www.ruicw.com) 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分包方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分包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招标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企业具有水污染治理、光污染治理等技术服务及劳务派遣资质以上资质。

注:1)已取得“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的意向分包方,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分包方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缴纳社保的安全员信息及缴纳社保证明。

7.2竞价招标文件不收费。

8.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4年10月 28 日 12 时00分至2024年10月 28 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

8.3竞价要求:意向检测方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 (www.ruicw.com) 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分包方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分包方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分包方所供检测必须实质性满足检测公告的全部需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 (www.ruicw.com) 上发布。

10.确定成交招标方标准

招标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分包方,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分包方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分包方。如只有一家意向分包方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 购预算,招标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分包方。成交结果将在竞价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分包方自行查询。

11. 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分包方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分包方所提检测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东沙静脉产业园

联 系 人:于晨

电 话:151*****111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贾先生 133*****590


标签: 辅助服务 工程服务 固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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