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梅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2024年-2027年重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宁海县梅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2024年-2027年重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宁海县梅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 | ||
省份/直辖市 | 浙江 | 地区 | 宁波市 - 宁海县 |
采购单位 | 宁海县第一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北部医院 | 联系方式 | 137*****755 |
代理机构 | 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郑先生 0574-********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宁海团团转果蔬配送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 | 28.94万 |
一、项目编号:NH-TS2024-065-2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梅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2024年-2027年)(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干货类:85(%),调味品类:80(%),其他农副产品:78(%),粮油类:85(%),米粉类:82(%),肉类:78(%),禽蛋类 :83(%),蔬菜类 :68(%),豆制品类:80(%),水产类 :78(%) | 牵头供应商:宁海团团转果蔬配送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宁海团团转果蔬配送有限公司、宁波一鹏蔬果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中山东路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宁海县梅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2024年-2027年)(重发) | 宁海县梅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2024年-2027年)(重发)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佩珍,郑定逸(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傅远辉,袁琪朗,张建青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1 | 宁海团团转果蔬配送有限公司、宁波一鹏蔬果有限公司(联合体) | 61.0 | 57.0 | 68.0 | 51.0 | 68.0 | 61.0 | 29.7 | 90.7 |
1 | 宁波宁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5.5 | 52.5 | 63.5 | 49.5 | 63.5 | 56.9 | 28.3 | 85.2 |
1 | 宁波寨河商贸有限公司 | 53.0 | 45.0 | 45.0 | 45.0 | 45.0 | 46.6 | 25.24 | 71.84 |
1 | 宁海埠丰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49.0 | 40.0 | 39.0 | 36.0 | 53.0 | 43.4 | 24.5 | 67.9 |
1 | 宁海金蔬农产品配售有限公司 | 29.0 | 36.0 | 28.0 | 30.0 | 35.0 | 31.6 | 28.54 | 60.14 |
1 | 宁海县诺言副食品店 | 26.0 | 36.0 | 23.0 | 28.0 | 34.0 | 29.4 | 28.33 | 57.73 |
1 | 宁海胡珍食品超市 | 25.0 | 31.0 | 23.0 | 30.0 | 29.0 | 27.6 | 28.94 | 56.54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60%,服务类采购费率1.6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20%,服务类采购费率0.9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90%,服务类采购费率0.50%;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60%,服务类采购费率0.20%;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0%,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梅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海县第一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北部医院)
地 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梅桥路12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4楼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云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葛振球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宁海县梅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8.05改)(1).doc
545.6K
标签: 食堂原材料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