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项目2024年第一批审核结果的通知

辽宁省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项目2024年第一批审核结果的通知

相关投标企业:

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政策规定,中心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并组织产品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中心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项目(2024年第一批)审核通过产品(点击本链接可直达)。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三、有关说明

1.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审核采集国家相关部门数据的时间为10月21日。

2.审核不通过产品在增补挂网结果公布当日转入下一批次增补,请相关企业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重新维护产品信息,并提交至中心审核。

四、申诉受理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申诉函(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并逐页加盖鲜章。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80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保障部。

收件及咨询电话:024-********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辽宁

标签: 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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