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1229法委鉴字第22号委托鉴定结果公示

2024桂1229法委鉴字第22号委托鉴定结果公示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桂1229法委鉴字第22号委托鉴定结果公示

2024年10月23日

案号:(2024)桂1229民初1061号

委托鉴定事项:对申请人韦凯与被申请人韦滨、韦华、被申请人韦绍武(案外人)进行亲缘关系鉴定。

鉴定机构:南宁市中一司法鉴定所。

鉴定结果:依据DNA检测和分析结果,韦绍武与韦滨、韦凯之间符合同一父系关系。

特此公告。

,南宁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南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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