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中标结果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中标结果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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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4-10-24 14:22:05 |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截止至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5家投标单位(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共5名,他们分别为:评委1、评委2、评委3、评委4、评委5,评标委员会选举评委5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个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经审查,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评审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详见附表)。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通过资格评审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见附表),各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名情况如下:
评分项目 投标人名称 | 商务部分评分 | 技术部分评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总得分排名(由高到低)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0.00 | 39.30 | 29.92 | 99.22 | 1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00 | 35.60 | 29.97 | 91.57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3.80 | 35.80 | 29.99 | 89.59 | 3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23.00 | 35.30 | 29.96 | 88.26 | 4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00 | 35.70 | 29.98 | 83.68 | 5 |
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和规定,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8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08元。
附表
表1 综合得分及排名表
表2 资格评审表
表2-1 资格评审汇总表
表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表
表3-1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表汇总表
表4 商务部分评分表
表4-1 商务部分得分汇总表
表5 技术部分评分表
表5-1 技术部分得分汇总表
表6 投标报价得分表
评委主任签名:e126e2142b5d40d089ec3c6e6a*****e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6104f367c1d0497c9e56ff61c4ea5590、6eea0b7e50bb4dc0abd9d*****aafa70、ae965cc825b34ee0baa636c2a7706a79、ce******a75b4ea59f24d8d02d86e1ba
2024年10月23日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评分项目 投标人名称 | 商务部分评分 | 技术部分评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总得分排名(由高到低)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0.00 | 39.30 | 29.92 | 99.22 | 1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00 | 35.60 | 29.97 | 91.57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3.80 | 35.80 | 29.99 | 89.59 | 3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23.00 | 35.30 | 29.96 | 88.26 | 4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00 | 35.70 | 29.98 | 83.68 | 5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8 | ||
评标委员会确认意见 |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总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评委会一致推荐: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评委主任签名:e126e2142b5d40d089ec3c6e6a*****e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6104f367c1d0497c9e56ff61c4ea5590、6eea0b7e50bb4dc0abd9d*****aafa70、ae965cc825b34ee0baa636c2a7706a79、ce******a75b4ea59f24d8d02d86e1ba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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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号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联合体投标人 | 按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资格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号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联合体投标人 | 按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资格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号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联合体投标人 | 按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资格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号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联合体投标人 | 按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资格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号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联合体投标人 | 按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资格评审汇总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评委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 评委1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2 | 评委2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3 | 评委3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4 | 评委4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5 | 评委5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评委签字:6104f367c1d0497c9e56ff61c4ea5590、6eea0b7e50bb4dc0abd9d*****aafa70、ae965cc825b34ee0baa636c2a7706a79、ce******a75b4ea59f24d8d02d86e1ba、e126e2142b5d40d089ec3c6e6a*****e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形式与响应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3.2.4”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形式与响应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3.2.4”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形式与响应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3.2.4”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形式与响应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3.2.4”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形式与响应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3.2.4”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形式与响应评审汇总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评委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 评委1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2 | 评委2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3 | 评委3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4 | 评委4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5 | 评委5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结论(通过或者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评委签字:6104f367c1d0497c9e56ff61c4ea5590、6eea0b7e50bb4dc0abd9d*****aafa70、ae965cc825b34ee0baa636c2a7706a79、ce******a75b4ea59f24d8d02d86e1ba、e126e2142b5d40d089ec3c6e6a*****e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商务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分值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业绩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市政给水排水项目设计业绩(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全过程咨询等类似设计业绩)且总投资在3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勘察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市政给水排水项目勘察业绩(勘察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全过程咨询等类似勘察业绩)且总投资在3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显示项目投资规模信息的,可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或概算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独立投标,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分别满足上述要求的,可各计算一次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 8 | 8.00 | 7.00 | 8.00 | 7.00 | 8.00 |
企业配备人员技术水平 | 投标人(联合体的为任意一方)拟派配备人员:(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1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3)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得1分。(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5)测量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6)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不重复计分。提供以上要求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和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6.00 | 5.00 | 6.00 | 6.00 | 6.00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得4分。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曾获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4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8 | 4.00 | 4.00 | 8.00 | 4.00 | 4.00 |
企业水平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任意一方)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类似市政给水排水相关研究获得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 4 | 2.00 | 0.00(投标文件无提供相关资料) | 4.00 | 2.00 | 4.00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市政给水排水设计项目(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或全过程设计项目等类似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市政给水排水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评价)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显示参与项目的人员信息的,可提供施工图审查或业主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2.获奖时间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4.00 | 2.00 | 4.00 | 4.00 | 4.00 |
合计 | 30 | 24.0000 | 18.0000 | 30.0000 | 23.0000 | 26.0000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商务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分值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业绩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市政给水排水项目设计业绩(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全过程咨询等类似设计业绩)且总投资在3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勘察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市政给水排水项目勘察业绩(勘察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全过程咨询等类似勘察业绩)且总投资在3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显示项目投资规模信息的,可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或概算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独立投标,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分别满足上述要求的,可各计算一次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 8 | 7.00 | 7.00 | 8.00 | 7.00 | 8.00 |
企业配备人员技术水平 | 投标人(联合体的为任意一方)拟派配备人员:(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1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3)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得1分。(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5)测量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6)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不重复计分。提供以上要求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和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6.00 | 5.00 | 6.00 | 6.00 | 6.00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得4分。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曾获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4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8 | 4.00 | 4.00 | 8.00 | 4.00 | 4.00 |
企业水平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任意一方)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类似市政给水排水相关研究获得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 4 | 2.00 | 0.00(无相关资料) | 4.00 | 2.00 | 4.00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市政给水排水设计项目(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或全过程设计项目等类似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市政给水排水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评价)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显示参与项目的人员信息的,可提供施工图审查或业主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2.获奖时间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4.00 | 2.00 | 4.00 | 4.00 | 4.00 |
合计 | 30 | 23.0000 | 18.0000 | 30.0000 | 23.0000 | 26.0000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商务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分值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业绩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市政给水排水项目设计业绩(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全过程咨询等类似设计业绩)且总投资在3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勘察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市政给水排水项目勘察业绩(勘察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全过程咨询等类似勘察业绩)且总投资在3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显示项目投资规模信息的,可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或概算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独立投标,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分别满足上述要求的,可各计算一次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 8 | 8.00 | 7.00 | 8.00 | 7.00 | 8.00 |
企业配备人员技术水平 | 投标人(联合体的为任意一方)拟派配备人员:(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1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3)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得1分。(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5)测量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6)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不重复计分。提供以上要求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和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6.00 | 5.00 | 6.00 | 6.00 | 6.00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得4分。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曾获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4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8 | 4.00 | 4.00 | 8.00 | 4.00 | 4.00 |
企业水平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任意一方)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类似市政给水排水相关研究获得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 4 | 2.00 | 0.00(没有提供评分项资料) | 4.00 | 2.00 | 4.00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市政给水排水设计项目(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或全过程设计项目等类似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市政给水排水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评价)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显示参与项目的人员信息的,可提供施工图审查或业主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2.获奖时间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4.00 | 2.00 | 4.00 | 4.00 | 4.00 |
合计 | 30 | 24.0000 | 18.0000 | 30.0000 | 23.0000 | 26.0000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商务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分值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业绩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市政给水排水项目设计业绩(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全过程咨询等类似设计业绩)且总投资在3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勘察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市政给水排水项目勘察业绩(勘察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全过程咨询等类似勘察业绩)且总投资在3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显示项目投资规模信息的,可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或概算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独立投标,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分别满足上述要求的,可各计算一次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 8 | 8.00 | 7.00 | 8.00 | 7.00 | 8.00 |
企业配备人员技术水平 | 投标人(联合体的为任意一方)拟派配备人员:(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1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3)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得1分。(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5)测量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6)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不重复计分。提供以上要求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和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6.00 | 5.00 | 6.00 | 6.00 | 6.00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得4分。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曾获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4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8 | 4.00 | 4.00 | 8.00 | 4.00 | 4.00 |
企业水平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任意一方)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类似市政给水排水相关研究获得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 4 | 2.00 | 0.00(没提供该项资料) | 4.00 | 2.00 | 4.00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市政给水排水设计项目(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或全过程设计项目等类似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市政给水排水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评价)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显示参与项目的人员信息的,可提供施工图审查或业主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2.获奖时间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4.00 | 2.00 | 4.00 | 4.00 | 4.00 |
合计 | 30 | 24.0000 | 18.0000 | 30.0000 | 23.0000 | 26.0000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商务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分值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业绩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市政给水排水项目设计业绩(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全过程咨询等类似设计业绩)且总投资在3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勘察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市政给水排水项目勘察业绩(勘察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全过程咨询等类似勘察业绩)且总投资在3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显示项目投资规模信息的,可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或概算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独立投标,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分别满足上述要求的,可各计算一次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 8 | 8.00 | 7.00 | 8.00 | 7.00 | 8.00 |
企业配备人员技术水平 | 投标人(联合体的为任意一方)拟派配备人员:(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1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3)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得1分。(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5)测量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6)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不重复计分。提供以上要求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和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6.00 | 5.00 | 6.00 | 6.00 | 6.00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得4分。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方)曾获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4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8 | 4.00 | 4.00 | 8.00 | 4.00 | 4.00 |
企业水平 |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任意一方)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类似市政给水排水相关研究获得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 4 | 2.00 | 0.00(没有提供相应的评分资料。) | 4.00 | 2.00 | 4.00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市政给水排水设计项目(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或全过程设计项目等类似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市政给水排水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评价)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显示参与项目的人员信息的,可提供施工图审查或业主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2.获奖时间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4.00 | 2.00 | 4.00 | 4.00 | 4.00 |
合计 | 30 | 24.0000 | 18.0000 | 30.0000 | 23.0000 | 26.0000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商务得分汇总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序号 | 评委 投标人名称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最终商务得分 |
1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4.0000 | 23.0000 | 24.0000 | 24.0000 | 24.0000 | 23.8 |
2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 | 18.0000 | 18.0000 | 18.0000 | 18.0000 | 18 |
3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 |
4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23.0000 | 23.0000 | 23.0000 | 23.0000 | 23.0000 | 23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0 | 26.0000 | 26.0000 | 26.0000 | 26.0000 | 26 |
评委签字:6104f367c1d0497c9e56ff61c4ea5590、6eea0b7e50bb4dc0abd9d*****aafa70、ae965cc825b34ee0baa636c2a7706a79、ce******a75b4ea59f24d8d02d86e1ba、e126e2142b5d40d089ec3c6e6a*****e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技术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分值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对项目的理解 | 1、对本项目县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了解全面清晰,对项目县城区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详细准确的,得10分;2、对本项目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有初步了解,对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基本准确的,得9.5分;3、对本项目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了解不多,对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不够准确的,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00 | 9.00 | 10.00 | 9.00 | 9.00 |
重点难点 | 1、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具体,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2、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理解较准确,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基本可行,得9.5分;3、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针对性措施有基本描述,但未能把握到位,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50 | 9.00 | 10.00 | 9.50 | 9.00 |
合理化建议 | 1、合理化建议准确,贴合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可行,得5分;2、有合理化建议,基本符合项目情况,基本可行,得4.5分;3、有合理化建议,但偏离本项目,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4、无描述不得分。 | 5 | 4.00 | 4.00 | 5.00 | 4.00 | 4.00 |
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 1、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5分;2、进度及质量保证措基本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得4.5分; 3、进度及质量保证措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4、无描述不得分。 | 5 | 4.50 | 4.00 | 5.00 | 4.00 | 4.50 |
治理方案可行性 | 1、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强、可实施性高、实施效果好且有利于运营维护的,得10分;2、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高、实施效果较好的,得9.5分;3、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不强、可实施性一般、实施效果保障性不高的,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50 | 9.00 | 10.00 | 9.00 | 9.50 |
合计 | 40 | 36.5000 | 35.0000 | 40.0000 | 35.5000 | 36.0000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技术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分值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对项目的理解 | 1、对本项目县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了解全面清晰,对项目县城区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详细准确的,得10分;2、对本项目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有初步了解,对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基本准确的,得9.5分;3、对本项目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了解不多,对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不够准确的,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00 | 9.00 | 10.00 | 9.00 | 9.00 |
重点难点 | 1、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具体,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2、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理解较准确,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基本可行,得9.5分;3、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针对性措施有基本描述,但未能把握到位,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00 | 9.00 | 10.00 | 9.00 | 9.00 |
合理化建议 | 1、合理化建议准确,贴合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可行,得5分;2、有合理化建议,基本符合项目情况,基本可行,得4.5分;3、有合理化建议,但偏离本项目,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4、无描述不得分。 | 5 | 4.00 | 4.00 | 5.00 | 4.00 | 4.00 |
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 1、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5分;2、进度及质量保证措基本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得4.5分; 3、进度及质量保证措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4、无描述不得分。 | 5 | 4.00 | 4.00 | 5.00 | 4.00 | 4.00 |
治理方案可行性 | 1、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强、可实施性高、实施效果好且有利于运营维护的,得10分;2、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高、实施效果较好的,得9.5分;3、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不强、可实施性一般、实施效果保障性不高的,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00 | 9.00 | 10.00 | 9.00 | 9.00 |
合计 | 40 | 35.0000 | 35.0000 | 40.0000 | 35.0000 | 35.0000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技术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分值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对项目的理解 | 1、对本项目县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了解全面清晰,对项目县城区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详细准确的,得10分;2、对本项目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有初步了解,对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基本准确的,得9.5分;3、对本项目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了解不多,对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不够准确的,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00 | 9.50 | 9.50 | 9.50 | 9.50 |
重点难点 | 1、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具体,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2、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理解较准确,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基本可行,得9.5分;3、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针对性措施有基本描述,但未能把握到位,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00 | 9.00 | 9.00 | 9.00 | 9.50 |
合理化建议 | 1、合理化建议准确,贴合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可行,得5分;2、有合理化建议,基本符合项目情况,基本可行,得4.5分;3、有合理化建议,但偏离本项目,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4、无描述不得分。 | 5 | 4.00 | 4.00 | 4.00 | 4.00 | 4.50 |
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 1、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5分;2、进度及质量保证措基本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得4.5分; 3、进度及质量保证措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4、无描述不得分。 | 5 | 4.00 | 4.00 | 4.50 | 4.00 | 4.50 |
治理方案可行性 | 1、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强、可实施性高、实施效果好且有利于运营维护的,得10分;2、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高、实施效果较好的,得9.5分;3、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不强、可实施性一般、实施效果保障性不高的,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00 | 9.50 | 9.50 | 9.50 | 9.00 |
合计 | 40 | 35.0000 | 36.0000 | 36.5000 | 36.0000 | 37.0000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技术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分值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对项目的理解 | 1、对本项目县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了解全面清晰,对项目县城区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详细准确的,得10分;2、对本项目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有初步了解,对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基本准确的,得9.5分;3、对本项目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了解不多,对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不够准确的,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50 | 9.50 | 10.00 | 9.00 | 9.00 |
重点难点 | 1、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具体,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2、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理解较准确,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基本可行,得9.5分;3、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针对性措施有基本描述,但未能把握到位,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50 | 9.50 | 10.00 | 9.00 | 9.00 |
合理化建议 | 1、合理化建议准确,贴合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可行,得5分;2、有合理化建议,基本符合项目情况,基本可行,得4.5分;3、有合理化建议,但偏离本项目,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4、无描述不得分。 | 5 | 4.50 | 4.50 | 5.00 | 4.00 | 4.00 |
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 1、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5分;2、进度及质量保证措基本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得4.5分; 3、进度及质量保证措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4、无描述不得分。 | 5 | 4.50 | 4.50 | 5.00 | 4.00 | 4.00 |
治理方案可行性 | 1、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强、可实施性高、实施效果好且有利于运营维护的,得10分;2、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高、实施效果较好的,得9.5分;3、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不强、可实施性一般、实施效果保障性不高的,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50 | 9.50 | 10.00 | 9.00 | 9.00 |
合计 | 40 | 37.5000 | 37.5000 | 40.0000 | 35.0000 | 35.0000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技术评审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 分值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对项目的理解 | 1、对本项目县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了解全面清晰,对项目县城区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详细准确的,得10分;2、对本项目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有初步了解,对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基本准确的,得9.5分;3、对本项目城区河涌水系及排水系统建设现状及运营情况了解不多,对黑臭水体分布、污染来源、污染成因以及内涝点位置、内涝原因分析不够准确的,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00 | 9.00 | 10.00 | 9.00 | 9.00 |
重点难点 | 1、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具体,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2、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理解较准确,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基本可行,得9.5分;3、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针对性措施有基本描述,但未能把握到位,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00 | 9.00 | 10.00 | 9.00 | 9.00 |
合理化建议 | 1、合理化建议准确,贴合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可行,得5分;2、有合理化建议,基本符合项目情况,基本可行,得4.5分;3、有合理化建议,但偏离本项目,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4、无描述不得分。 | 5 | 4.00 | 4.00 | 5.00 | 4.00 | 4.00 |
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 1、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5分;2、进度及质量保证措基本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得4.5分; 3、进度及质量保证措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4、无描述不得分。 | 5 | 4.00 | 4.00 | 5.00 | 4.00 | 4.00 |
治理方案可行性 | 1、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强、可实施性高、实施效果好且有利于运营维护的,得10分;2、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高、实施效果较好的,得9.5分;3、结合本项目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及内涝点的工程目标,总体治理方案针对性不强、可实施性一般、实施效果保障性不高的,得9分;4、无描述不得分。 | 10 | 9.00 | 9.00 | 10.00 | 9.00 | 9.00 |
合计 | 40 | 35.0000 | 35.0000 | 40.0000 | 35.0000 | 35.0000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技术部分得分汇总表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序号 | 评委 投标人名称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最终技术得分 |
1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6.5000 | 35.0000 | 35.0000 | 37.5000 | 35.0000 | 35.8 |
2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 | 35.0000 | 36.0000 | 37.5000 | 35.0000 | 35.7 |
3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40.0000 | 40.0000 | 36.5000 | 40.0000 | 40.0000 | 39.3 |
4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35.5000 | 35.0000 | 36.0000 | 35.0000 | 35.0000 | 35.3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0 | 35.0000 | 37.0000 | 35.0000 | 35.0000 | 35.6 |
评委签字:6104f367c1d0497c9e56ff61c4ea5590、6eea0b7e50bb4dc0abd9d*****aafa70、ae965cc825b34ee0baa636c2a7706a79、ce******a75b4ea59f24d8d02d86e1ba、e126e2142b5d40d089ec3c6e6a*****e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投标报价得分表(30) | |||
标段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招标控制价(元) | 38513800.00 | ||
评标基准价 | 30913486.71 |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元) | 修正后报价 | 报价得分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1,042,122.8 | / | 29.92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811,040 | / | 29.97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0,872,662.08 | / | 29.99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30,980,500.72 | / | 29.96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861,107.94 | / | 29.98 |
评委签字:6104f367c1d0497c9e56ff61c4ea5590、6eea0b7e50bb4dc0abd9d*****aafa70、ae965cc825b34ee0baa636c2a7706a79、ce******a75b4ea59f24d8d02d86e1ba、e126e2142b5d40d089ec3c6e6a*****e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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