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大江镇产业区开发及公共配套设施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台山市大江镇产业区开发及公共配套设施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6-******-04-01-******
投资项目名称 台山市大江镇产业区开发及公共配套设施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名称 台山市大江镇产业区开发及公共配套设施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台山市大江镇产业区开发及公共配套设施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台山市大江镇产业区开发及公共配套设施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10-22 09:30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总得分:96.07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主)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成)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评标总得分:73.75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主)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总得分:60.81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1.25%
质量承诺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达到2013 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21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刘彦宾 资质资格 1、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粤144*****014*****;2、工程师职称证书,证书编号:C180*****900697;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粤建安B(2015)*******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 2、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证书编号:A*********-10/1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主)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成)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1.21%
质量承诺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达到2013 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21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郭林 资质资格 1、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编号:AD*********; 2、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证书编号:黔高*********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证书编号:D*********;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编号:A*********-6/1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1.15%
质量承诺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达到2013 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21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马德华 资质资格 1、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粤144*****022*****;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粤建安B(2022)*******; 3、工程师职称证书,证书编号:CZZJPS*********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 2、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级,证书编号:A*********-10/10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台山市大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台山市大江镇新联西路1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谭先生 联系电话 075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0-*******
联系地址 江门市台山市双亭街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25 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0-28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设计施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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