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疾控大楼主供电工程建设

新宁县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疾控大楼主供电工程建设

新宁县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疾控大楼主供电工程建设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宝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新宁县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疾控大楼主供电工程建设

(2)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4】******

(3)项目内容:新建高压电缆分支箱(一进两出)2台,新建1000kVA干变1台,新建315kVA干变1台,高低压屏柜15台等,以及相关附属设备材料安装。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00

大写:捌拾贰万陆仟肆佰捌拾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以结算评审结论为准

3.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4 年月日,完成日期:2025年月日。总日历天数:90天。

地点:湖南宝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新宁县分公司402室

方式:面签

4. 付款:

一次性支付达到合同价格100%,支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递交、办理财评相关手续,新宁县财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结论后,乙方按结算评审结论金额,开具发票递交甲方,10日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若特殊情况延期支付,最长不超过60日,如超过60日延期付款,按合同签订时1年期贷款市场的报价利率进行计息。)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询价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 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宝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新宁县分公司402室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电话:

电话:0739-*******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宁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宁支行

账号:190*****092********

账号:430*****770*********

税号:124*****446******M

税号:********MA4L2L722N

Email:/

Email:/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系建设 公共服务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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