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684破6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4鄂0684破6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襄阳广义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襄阳广义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10月16日上午9时,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在该法院第六审判庭召集召开了襄阳广义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审议通过了相关表决事项。现将会议表决事项的审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经统计,截止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共申报债权3笔,债权总额为********.65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逐一进行了初步审查。虽然本案债权人人数较少,但是,管理人经初步审查认为,本案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比较复杂,特别是工程价款债权,涉及项目多、计算方式复杂,而且债务人的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下落不明,无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核对,导致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无法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作出初步认定。
为了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充分听取债权人对包括债权审查规则在内的各项表决事项的审议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参与权、知情权与表决权,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宜城市人民法院提出了临时确定债权申请,请求按照债权人的申报债权额临时确定3位债权人的债权额,依法赋予全体申报债权人的参会权利,并保障全体债权依法行使表决权,临时债权总额为********.65元。同时,因债务人下落不明,无法确定职工代表,故管理人通知已知职工债权人全部参加本次会议,并对各项表决事项发表意见,但申报债权人张玲收到通知后未参加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参会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3人,实际参会3人,参会率100%,另有2名名职工债权人参会,实际参会的债权人为5人,会议共发出表决票5票(职工债权2人,债权总额为******元,表决意见未计入表决结果),收回5票,所代表的债权总额为********.65元。审议表决的事项共有12项,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建议放弃对广义绿能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报告》《襄阳广义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债权审查规则》《襄阳广义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管理人建议认定张玲申报的职工债权为普通债权的报告》《管理人对襄阳广义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烂尾在建工程项目及瑕疵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建议》《管理人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的预算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表决相关会议决议的方案》《管理人建议放弃对债务人的股东提起民事诉讼的报告》。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
1.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表决结果:通过。
2.管理人建议放弃对广义绿能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报告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表决结果:通过。
3.破产债权审查确认规则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表决结果:通过。
4.襄阳广义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表决结果:通过。
5.管理人建议认定张玲申报的职工债权为普调债权的报告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不同意票的人数为1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33.33%,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4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1.2%;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弃权票的人数为2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66.67%,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1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28.8%。此外,两名职工债权人投票同意。
表决结果:未通过。
6.管理人对襄阳广义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烂尾在建工程项目及瑕疵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建议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表决结果:通过。
7.管理人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的预算方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表决结果:通过。
8.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表决结果:通过。
9.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2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66.67%,所代表的债权额为********.08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6.08%。
表决结果:通过。
10.管理人报酬方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表决结果:通过。
11.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表决相关会议决议的方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表决结果:通过。
12.管理人建议放弃对债务人的股东提起民事诉讼的报告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66.67%,所代表的债权额为********.08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6.08%。
表决结果:通过。
对此项表决事项,经债权人集体商议,决定根据管理人的调查情况决定。如果管理人查到了债务人股东的资产,就起诉追偿;如果查不到债务人股东的资产,就放弃提起追偿权诉讼。
上述已经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的事项,依法成为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如有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之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襄阳广义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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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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