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鸠江区沈巷镇双河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2024年鸠江区沈巷镇双河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鸠江区沈巷镇双河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

WH070NT24SG3131(任务书编号:WHCG*********

标段名称

2024年鸠江区沈巷镇双河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标段编号

WH070NT24SG******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安康路与人民大道交叉路口

联系人及电话

朱彬 055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忠之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1号楼1613室

联系人及电话

胡敬伟 173*****7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建江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7

项目负责人

苏成玲

证书编号:皖234*****9959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2024年怀宁县黄墩镇、石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2023年全椒县六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全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四川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29

项目负责人

何大飞

证书编号:川251*****014*****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2023年邻水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2023年邻水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泽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7

项目负责人

黄辉

证书编号:皖234*****1726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2021年宿松县千岭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2021年宿松县千岭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芜湖骏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无社保证明材料;

3.建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宁夏众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造价人员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5.中天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造价人员无社保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K值0.79

2.样本值单位:兴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林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翔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凤阳县天龙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信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3.基准价:********.38

4.其他: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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