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集镇丰收村岔河组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43.5亩
夏集镇丰收村岔河组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43.5亩
乡镇(街道) | 夏集镇 | 村(社区) | 丰收村 |
组别 | 岔河组 | 登记日期 | 2024-10-17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43.5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丰收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岔河组,交通便利,面积43.5亩 (不再丈量)。四至:东至岔河鱼塘,南至岔河组村庄,西至丰收干渠北岸,北至344国道。承包期限为4年(2024年11月5日—2028年9月30日)。不满4年,按照4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承包用途:稻麦种植。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竞价以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进行增幅,交易底价:900元/年·亩。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承包金和押金4万元(抵算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当年的10月30日前一次性交清,另收村级土地流转服务费80元/年·亩,不得拖延。其他事项:1、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受让方,其他全部归甲方农户享受;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农田内禁抛或乱抛药水瓶和塑料袋子,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受让方除身体等情况,一律不得转包。2、受让方每年4月10日前按照合同面积自行缴纳农业政策性保险。3、农田必须全面实施好机插秧及犁耕深翻(低洼田、复垦田除外),农田不得种植农业主管部门严禁种植的粮食品种,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4、承包期间灌排费自理,受让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道路和渠道及农田设施,否则后果自行承担,因整理田块、道路、泵站及其他方面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村组无关。夏秋两季大忙结束后保持道路整洁。受让方承包的农田靠近其他养殖户蟹塘鱼塘,受让方在五十米范围内禁止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否则造成的损失受让方自行承担。5、在承包期间如遇到国家项目,受让方无条件服从。(注:该农田种植粮食,最高限价为1100元/亩.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联系人:胡桂林137*****535因地块零散,地势低洼,排水较难,需自费泵排,情况特殊,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宝应县夏集镇丰收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岔河鱼塘;南至:岔河组村庄;西至:丰收干渠北岸;北至:344国道。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稻麦种植 | ||
补充说明 | 公告详情见“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栏。 | ||
项目审查表 | 审批表.jpg 审批表1.jpg 审批表2.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jpg 会议记录1.jpg |
所有权人 | 宝应县夏集镇丰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报名时间 | 2024-10-17 09:00至2024-10-23 11:00 | ||
报名地点 | 夏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0-23 11:00 | ||
交易时间 | 2024-10-24 15:30 | ||
交易地点 | 夏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丰收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岔河组,交通便利,面积43.5亩 (不再丈量)。四至:东至岔河鱼塘,南至岔河组村庄,西至丰收干渠北岸,北至344国道。承包期限为4年(2024年11月5日—2028年9月30日)。不满4年,按照4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承包用途:稻麦种植。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竞价以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进行增幅,交易底价:900元/年·亩。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承包金和押金4万元(抵算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当年的10月30日前一次性交清,另收村级土地流转服务费80元/年·亩,不得拖延。其他事项:1、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受让方,其他全部归甲方农户享受;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农田内禁抛或乱抛药水瓶和塑料袋子,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受让方除身体等情况,一律不得转包。2、受让方每年4月10日前按照合同面积自行缴纳农业政策性保险。3、农田必须全面实施好机插秧及犁耕深翻(低洼田、复垦田除外),农田不得种植农业主管部门严禁种植的粮食品种,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4、承包期间灌排费自理,受让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道路和渠道及农田设施,否则后果自行承担,因整理田块、道路、泵站及其他方面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村组无关。夏秋两季大忙结束后保持道路整洁。受让方承包的农田靠近其他养殖户蟹塘鱼塘,受让方在五十米范围内禁止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否则造成的损失受让方自行承担。5、在承包期间如遇到国家项目,受让方无条件服从。(注:该农田种植粮食,最高限价为1100元/亩.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联系人:胡桂林137*****535因地块零散,地势低洼,排水较难,需自费泵排,情况特殊,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 ||
交易面积 | 43.5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00 | ||
交易底价 | 9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0-24 15:30~2024-10-24 15: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00元/年/亩 | ||
底价 | 900.00元/年/亩 | ||
成交人 | 王树林 | ||
成交日期 | 2024-10-24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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