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攀东财〔2024〕78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攀东财〔2024〕78号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攀东财〔2024〕78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环华盛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区成宏路72号1号楼13层1302
被投诉人1: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高新大厦1栋9-6号
被投诉人2: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7月25日,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攀枝花市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3,592,576.58元。2024年8月6日,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组织实施项目的线上开标和评审。2024年8月7日,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3,460,000.00元。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2024年8月14日就《攀枝花市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9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本机关于2024年9月9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不公正,存在以不同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诉请求:公开技术服务方案和服务方案详细扣分项,并重新组织专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4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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