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经济开发区关于“化工产业园区”申报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新民经济开发区关于“化工产业园区”申报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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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JH24-******-*****-003-01
二、合同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关于“化工产业园区”申报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项目003化工园区选址论证及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消防专项规划等编制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关于“化工产业园区”申报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开发区东营北三路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五马路185巷3号
联系方式:181*****5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关于“化工产业园区”申报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完成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四个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需对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申报省级化工园区起到指导意义,并负责通过以上四个报告的各类专家评审,帮助推进省市相关部门的认定工作。选址论证报告。明确拟选用地周边地块用地性质和自然环境,选址敏感点分布情况。着重论述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与周边用地的相容性、与选址敏感点的衔接和协调。论述园区选址是否满足用地基本要求。包括用地面积、用地形状、自然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交通运输、周边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论述项目与周边用地的相容性。选址敏感点包括建设园区周围一定范围内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水源保护地、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和重要基础设施等,应尽可能给出选址敏感点的性质、规模和距园区边界距离等。论述园区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应当分析项目建设对于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在以上评价、检查的基础上,对项目选址给出结论性的意见。总体规划。对园区规划建设实施过程中的产业发展、用地布局、交通运输系统、公用设施、智慧园区体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防灾减灾等方面提出规划要求,编制总体规划文本。规划完成后在园区未来发展建设和招商引资过程中提供不超出范围的技术支持。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具体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等。消防专项规划。深入调查消防安全现状布局、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市政消防设施、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等状况。结合现状情况,构建消防救援体系;依据《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城市消防规划规范》要求,提出消防安全布局,划定重点消防单位;确定各类消防站数量、位置、责任区范围、用地规模、消防装备;安排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消防供电、消防通信、防灾避险等设施的布局、数量等。提出对消防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的建议;提出实施消防规划的措施和对政策、资金等的建议,保障消防建设与园区建设同步发展。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392,000.00元
合同金额:3,392,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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