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市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

四、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市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市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西安区先锋街道新立街18号

联系方式:177*****448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

地址:卧龙街11号

联系方式:186*****8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服务 1(项) ¥10,127.00 ¥10,127.00 服务内容: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 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服务标准: 1、响应供应商具有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2、投保服务:每月按照双方约定,派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协助投保人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完成出单事宜,并按要求及时将保单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新购车辆于购车当日办妥保险手续,续保车辆在保险到期2个工作日前办妥续保手续,同时按要求将有关单据及时送达投保人。 响应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投保人车辆变更通知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上门办理更改保险、退保等手续 ,并按要求将有关单据及时送达投保人。 3、理赔服务:响应供应商应建立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项目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并具有较高 的理赔处理信息化水平,切实遵守以下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 技术保障 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保险及服务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符合相关标准。 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先进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必须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建立良好的信息传输网络,能够与投保人建立网络连接,向投保人提供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投保车辆电子档案数据库服务,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建立网络联接所发生的网络建设费及维护费,完成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本项要求应做出明确的响应。在合同签订后发现不能满足上述需求的,投保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金额: 10,12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壹佰贰拾柒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5日

履约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新立街18号中共牡丹江市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市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市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共牡丹江市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