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程
白鹤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程
白鹤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白鹤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程于 2024.10.10 日在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和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10.24日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24.10.24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白鹤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乾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亿梵建筑有限公司 | 湖北清源建工集团有限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1 | *******.00 | *******.00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3]****** | (鄂)JZ安许证字[2017]****** | (鄂)JZ安许证字[2011]******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柳洋、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鄂242*****1744 | 万玉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鄂242*****6262 | 杨丽、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鄂242*****9033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无 | 无 | |
获奖信息 | 无 | 无 | 无 |
其它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10.28至2024.11.1(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安区浮山街道办事处白鹤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白鹤村甫兴街
联系人:陈丹
电话(传真):135*****89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银桂路香缇郡1栋B座6层
联系人:陈娇、谢佳慧
电话(传真):0715-******* 189*****833
标签: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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