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办案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办案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办案)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Y2024-FW229-ZFCG229-1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司法局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办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一审案件:7300(元/案件),除一审以外的其他案件:4500(元/案件) | 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 | 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3号楼5楼 |
2 | 一审案件:6800(元/案件),除一审以外的其他案件:4300(元/案件) | 浙江释晨律师事务所 | 宾虹路99号融景湾五号楼八楼 |
3 | 一审案件:7600(元/案件),除一审以外的其他案件:4500(元/案件) |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18号环球商务大厦A座二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人力社保类 |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办案)项目 | 人力社保类 | 人力社保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劳动仲裁、履职等,生态环境的行政处罚和其他履职行为等。 |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依合同约定) | 符合采购标准 |
2 | 信息公开类 |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办案)项目 | 信息公开类 |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公安(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其他履职行为等;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其他履职行为等 |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依合同约定) | 符合采购标准 |
3 | 行政确认等其他类 |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办案)项目 | 行政确认等其他类 | 行政确权、行政许可、国有土地上的征收(补偿)、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其他(除公安交警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4个部门以外)职权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其他履职行为等 |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依合同约定) | 符合采购标准 |
六、评审专家名单:
柳玮(采购人代表),严依龙,彭科嫣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 | 71.8 | 73.4 | 83.8 | 76.33 | 9.3 | 85.63 |
1 | 浙江释晨律师事务所 | 67.8 | 73.6 | 82.8 | 74.73 | 9.85 | 84.58 |
1 |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 | 70.6 | 71.4 | 81.6 | 74.53 | 9.12 | 83.65 |
1 | 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 | 63.8 | 64.4 | 62.8 | 63.67 | 9.78 | 73.45 |
1 | 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 | 56.0 | 56.4 | 69.0 | 60.47 | 8.64 | 69.11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2 | 浙江释晨律师事务所 | 71.8 | 73.6 | 84.8 | 76.73 | 9.63 | 86.36 |
2 |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 | 70.6 | 71.4 | 79.6 | 73.87 | 9.15 | 83.02 |
2 | 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 | 61.8 | 65.4 | 63.8 | 63.67 | 9.55 | 73.22 |
2 | 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 | 56.0 | 56.4 | 69.0 | 60.47 | 9.78 | 70.25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3 |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 | 72.4 | 71.4 | 81.6 | 75.13 | 9.34 | 84.47 |
3 | 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 | 64.4 | 65.4 | 63.8 | 64.53 | 10.0 | 74.53 |
3 | 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 | 56.8 | 56.4 | 71.0 | 61.4 | 8.84 | 70.24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各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须分别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3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交至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司法局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
项目联系人:胡龄文
联系方式:0579-********
质疑联系人:柳玮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传真:0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 李宗宝
质疑联系方式: 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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