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物业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 JSZC-******-JZCG-G2024-*******
二、合同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物业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JZCG-G2024-0294
四、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地 址: 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号
联系方式:189*****768
供应商(乙方):南京恒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东北路305号21楼F座
联系方式:137*****1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物业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物业服务采购包括不限于二板桥488号、定淮门大街1号院内及院内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维护工作,会务接待工作,配电、消防等日常保障及运行管理以及零星工程维修服务、绿化、水景养护工作等物业服务。二板桥488号白亭业务大楼办公大楼主体14层,地下室一层,合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定淮门机关办公大楼主体6层,地下室1层,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外加院落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2
合同金额:22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5
九、其他补充事宜: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抵充第一个季度的服务费,不足部分在下个季度服务费中扣除。合同价款按照合同进度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且对乙方考核合格后支付,实际支付的费用含考核发生的费用。8.1.2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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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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