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辖区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分值结果公示
关于对辖区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分值结果公示
关于对辖区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分值结果公示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盘龙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评价工作专家组严格按照“昆明市托育服务机构卫生评价计分表”,分别从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设施、饮食卫生、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卫生保健制度、其他配备7项内容对昆明加乘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昆明米粒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两家机构进行评价评分。现将两家托育机构的评价分值结果公示如下:
昆明加乘托育服务有限公司75.0分。
昆明米粒托育服务有限公司78.0分。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异议。
(举报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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