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021
二、项目名称:新九学校东风分校(初中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中诚投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建华府A区A1栋9-11
被投诉人 1 :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
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2号智汇云锦B3栋6-7楼
被投诉人 2 :贵州元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1栋9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 要求供应商所投智慧黑板生产厂家通过SPCA评估5级及以上认证作为评审因素不具备合理性,与此次的货物类采购无实质相关;SPCA 认证的申报条件明显与企业规模、从业人员、成立年限相关,这就变相规定了企业规模条件以及工作业绩。故认为该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完全不具备合理性,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供应商、制造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 投诉人质疑事项三的主要内容为要求计算机厂家须具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购需求无实质相关,明显存在以特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排除和限制其他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项目,不符合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和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要求。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贵阳市乌当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5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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