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办案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XTA******-******-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于2024年09月30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在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永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宜昌市洋坤建筑有限公司 湖北荆河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0 *******.08 *******.38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编号:D*********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履约期限(天) 90 90 90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编号:D*********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编号:D*********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编号:D*********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5]******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9]******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7]******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党中柱,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5268、鄂建安B(2020)******* 刘清华,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4094、鄂建安B(2017)******* 朱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建安B(2016)*******、鄂242*****5513
技术负责人 薛寅,其他,E000*****00735 陈俊杰,职称证,420*****870******* 谭靖钊,其他,P*********
施工员 刘杨,施工员,0421810194218009935 陈俊杰,施工员,0422310100011000058 马锦锋,施工员,0422310100010000084
质量员 覃华峰,质检员,0422310600069000136 周伟,质检员,0422410900010000008 李燕,质检员,0422210900010000121
专职安全员 王心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3)4014748 周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2)0006306 黄希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19)0003119
业绩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宜昌市洋坤建筑有限公司 钟祥市中医院地下停车场、放疗机房建设项目 2198.0 张文斌
宜昌和美标准化工业厂房项目 1956.62 刘清华
远安县茅坪场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及发热门诊工程项目 1668.37 汪海锋
永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宜昌夷陵妇女儿童医院感染楼建设项目 1822.27 望家国
梅子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7353.25 党中柱
鸦鹊岭镇梅林完全小学综合楼及连廊建设项目 694.85 望家国
湖北荆河建设有限公司 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车间项目(车间) 4000.0 余姝仪
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正极楼(及配电房工程) 500.0 刘文礼
建始农商银行三里支行综合办公楼新建工程 592.21 程海明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4年10月23日10时(北京时间)在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8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8家投标单位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源宏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国通领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其余6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6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依据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永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宜昌市洋坤建筑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荆河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傅先锋;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谭瑛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 17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

电话:1770717836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727219720

3.行业主管部门: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6216558

标签: 办案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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