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畛河东岸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新安县畛河东岸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44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水利局新安县畛河东岸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安政采磋商新(2024)0018-1号-1 新安县水利局新安县畛河东岸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市老城区环城西路2号 57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安县水利局新安县畛河东岸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符合国家及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及标准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何光辉、高凤丽、林向利(业主)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8,5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水利局
地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三楼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6幢1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工程 水生态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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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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