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第四批分包项目公开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9月第四批分包项目公开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DXL01)
各相关投标人:
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9月第四批分包项目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工程类包1: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民安易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类包2: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宝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创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亿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类包3: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宝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亿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创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电话:********
传真:********
纪检部门电话:********
传真:********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授权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5日
标签: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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