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水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容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170号1栋1单元18楼23号 | 176,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B座 | 497,500.00元 |
合同包1(采购包一):
服务类(成都容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水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维服务 | 提供天师堰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参数的设备、平台周期维护,标液及质控样核查,试剂及废液处置,采水系统检修,仪器零配件,7x24小时不间断数据,4小时应急故障处理。 | 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及商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 |
合同包2(采购包2):
服务类(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水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维服务 |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运维服务及水源地保护区电子围栏及视频监控运维服务。 | 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及商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 |
杨新宇、夏万洪、母文平(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各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按文件计算总费用×95%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6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8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品目: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2、采购包预算/限价金额:采购包1:******元;采购包2:******元;
3、计划编号:510*****210*********[2024]*****;
4、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5、付款方式:
采购包1:(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票据及凭证,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服务期满 6 个月经采购人评估合格,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票据及凭证,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项目履约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票据及凭证,按考核结果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2:(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票据及凭证,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服务期满 6个月经采购人评估合格,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票据及凭证,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项目履约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票据及凭证,按考核结果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名称: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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