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及土壤志出版项目的中标公告采购包1
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及土壤志出版项目的中标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金额 |
1 | 苏州苏锦复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MA1N*****T | 苏州工业园区阳澄环路999号星华街游客中心内二层 | 76.71分 | ******元 |
服务类 |
名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及土壤志出版项目 服务范围:(1)完成滨湖区土壤三普图件、成果及专题报告、土壤志(含土种志);(2)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3)协助资料归档。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且满足约定及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且满足约定及采购人的需求。 |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在此基础上按8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56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瑜(经办人)、盛夏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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