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住院大楼一期向西南平移95米项目勘察成交结果公告
玉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住院大楼一期向西南平移95米项目勘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LZC2024-C3-******-YZLZ
二、项目名称:玉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住院大楼一期(向西南平移95米)项目勘察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广西华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良路30号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2号楼503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玉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住院大楼一期(向西南平移95米)项目勘察 | 玉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住院大楼一期(向西南平移95米)项目勘察 | 玉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住院大楼及地下室详细勘察、玉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住院大楼及地下室施工勘察、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 详细勘察、6#实习进修生宿舍东侧挡土墙详细勘察。 | 1.成果文件的组成:勘察报告、图纸等。 2.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明确文本、图纸规格、装订要求、电子版格式等。 3.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6份。 (2)电子版的要求:U盘1份。 4.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进场勘察施工,在30个日历天完成现场勘察并提交合格的详细勘察成果等资料,并在勘察过程中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阶段性成果。 | 1.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2.成果文件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锋(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陈春翠(自行抽取),蒋瑛(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采购代理收费按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元整(¥*****.0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6.62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琳、陈佳利、莫艳梅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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