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湾新区石河新家园限价商品房项目-石东小区8#楼、9#楼、15#楼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普湾新区石河新家园限价商品房项目-石东小区8#楼、9#楼、15#楼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普湾新区石河新家园(限价商品房)项目-石东小区8#楼、9#楼、15#楼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普湾新区石河新家园(限价商品房)项目-石东小区8#楼、9#楼、15#楼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TP*********001001 标段名称 普湾新区石河新家园(限价商品房)项目-石东小区8#楼、9#楼、15#楼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 大连时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建设地点 石河街道石河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大连恒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姜德本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21*****021***** ********.****** 608日历天 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90.71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单位名称 大连恒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姜德本 张晏铜
施工项目负责人 姜德本 张晏铜
设计项目负责人 黄鑫 林相鹏
施工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辽121*****02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2017)*******]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辽221*****02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2024)*******]
设计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06]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516]
注册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121*****021***** 221*****023*****
投标报价 ********.****** **118316.000000元
工程工期 608日历天 608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评审得分 90.71 83.68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恒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恒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1%;施工投标报价:49601249.45元。总投标报价:********.45元。 2、设计项目负责人:黄鑫;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1*****106 3、施工项目负责人:姜德本;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121*****02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17)******* 4、得分业绩:(1)大连柴油机厂东北路厂区改造宗地EPC总承包。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1%;施工投标报价:49540560.00元。总投标报价:**118316.00元 2、设计项目负责人:林相鹏;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1*****516 3、施工项目负责人:张晏铜;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02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4)*******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韩世群 签于 2024/10/25 17:28:57
韩世群 签于 2024/10/25 17:29: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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