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学年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学院路678号 | 9,872,256.00元 | 99.17 |
采购包1(2024-2025学年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项目):
服务类(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餐饮服务 | 2024-2025学年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项目 | 2024-2025学年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配送 | 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货物要求、服务要求、信息系统要求、业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违约责任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要求等内容 | 自2024年11月1日起开始履约,合同期为一年。 | 项 | 投标产品符合国家对有关产品的相关标准的规定。 | 9,872,256.00 |
采购人代表: | 陈晓星 、 王长华 |
评审专家: | 陈干明 、 胡庆祯 、 林建接 、 罗先锋 、 陈威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 ;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银行账号:350*****81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025学年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项目:6.89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中标下浮率:6%。
名称:福安市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阳头街道办事处金沙岗64号
联系方式:0593-*******
名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山街道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
联系方式:173*****065
项目联系人:林碧玉
电话:173*****065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标签: 营养餐食材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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