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结果的公告

三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关于开展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协调办[2019]7号)和《关于印发

2024年三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共收到评价数据条,其中五星评价*****条,四星评价2条,三星评价0条,二星评价0条,一星评价1条。“好评”*****条,好评率99%,所有差评均已完成整改、反馈工作。

兴化市数据局

2024年10月25日


标签: 政务服务 好差评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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