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数字辽担一期”新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XZBQ120240924)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数字辽担一期”新建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沈阳格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089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7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沈阳中野信城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50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7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5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7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格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韩宇无;
中标候选人(沈阳中野信城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晓琳无;
中标候选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何冰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沈阳格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无;
中标候选人(沈阳中野信城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无;
中标候选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无;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格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排序第一;
中标候选人(沈阳中野信城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排序第二;
中标候选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排序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
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
出投诉。
三、其他
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曹卫东(组长)、周强、马春峰、刘宏安、詹语。(不含招标
人代表)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分为建设期及免费运维期。建设期要求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
前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免费运维期要求自项目终验合格后提供三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3、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为计划天数,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272 号北约客置地广场 37 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24-81570009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马晓旭、刘硕
电 话: 18642000769
电子邮件: lnz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