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服务类 |
1、项目编号:JSZC-******-HCCG-C2024-0093 2、项目名称:江阴市人民医院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江阴市人民医院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设计制作、材料运送、现场安装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4、本项目采购预算:90万元/年(单项限价详见项目需求,具体按实结算) 5、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广告设计及制作。 |
钱李虎、张祥、吴海波
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代理费、评审费组成,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江阴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导性收费标准45%计算,代理服务费计取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评审费按实计取,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诉讼的权利。
中标金额 | 收费比例最高上限% | 最高上限 | |
1 | 100万元(含)以下部分 | 1 | 政府采购代理费原则上最高上限不得超过5万元。 |
2 | 100万元—500万元(含)元部分 | 0.4 | |
3 |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 | 0.3 | |
4 | 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 | 0.2 | |
5 | 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 | 0.1 |
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元):5033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居丽萍138*****016
电话:051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宣传物料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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