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比选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某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比选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某部工程项目施工 监理单位比选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比选结果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10月26 日00: 00至2024年10月31日00: 00 止, 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比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JDABE-G2702 三、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 (元) ; 第二名:广东省中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 (元) ; 第三名:广东金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 (元) ; 第四名: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 (元) ; 第五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 (元) ; 第六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 (元) ; 第七名:深圳市大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 (元) ; 第八名:福建川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 (元)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结果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告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建设单位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
标签: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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