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火蚁疫情防治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4年红火蚁疫情防治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S[CS]*******

二、合同名称:惠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红火蚁疫情防治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FS[CS]*******

四、项目名称:惠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红火蚁疫情防治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

联系方式:133*****731

供应商(乙方):漳州市绿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5号融信翠湖9幢1001室

联系方式:135*****9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C********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5,000(亩) ¥60.0000 ¥300,000.00 技术规格、服务:成交单位防控期间成交单位在防控区域内实施的防控施工(投药+监测)不少于2遍,原始调查中发现的高等级为害区域防控施工不少于3遍。每遍防控范围应做到全覆盖。成交单位必须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要求的技术手段,认真做好防控信息的采集工作,通过“云采集”手机软件准确记录每个施药点的时间、位置、蚁巢大小、扑杀场景图片等数据并及时上传。监理单位将根据原始调查发生范围和成交单位上传的防控数据评估防控工作量是否达标。集中防控结束后,监理单位将指导成交单位进行防效自检。 验收要求:成交单位完成项目防控工作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专家组进行防效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书面资料审查和实地防效考核。书面资料包括:防控总结、调查监测数据汇总、培训资料汇总等。验收点布设综合考虑乡镇生境类型,原始红火蚁发生、施药次数、防效评估等因素,随机抽取不少于5个验收点。验收方法按照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印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红火蚁防控社会化服务效果评价规范(试行)>》(闽植保函[2021]12号)规定执行。在每个验收点放置不少于60个猪肉火腿肠诱饵进行诱集,每个诱饵之间距离10米以上,若发现蚁巢直接将诱饵放置于蚁巢上,监测时间不少于30分钟,记录每个诱饵上红火蚁数量。项目采用项目1次总验收的方式。即:集中防控结束,验收前必须防效自检达标后,成交单位才能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3-5名专家进行材料和现场验收。项目执行期间,验收所需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项目总体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责令成交单位进行整改和补充防治,并根据补防情况再行组织验收。如果在规定的防控期限内未能再次组织验收或补防仍未能达到验收要求,则判定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防控经费。如连续2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发放终止本项目施工通知,终止成交单位合同,并向投标人追讨相应损失。

合同金额: 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02月25日

履约地点:惠安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红火蚁疫情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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