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粮仓产业发展项目-中标公告

标准化粮仓产业发展项目-中标公告

2024年度尉氏县朱曲镇标准化粮仓产业发展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中宏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朱曲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24年度尉氏县朱曲镇标准化粮仓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10月22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4年10月28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SGCGK-2024-031

2、项目名称:2024年度尉氏县朱曲镇标准化粮仓产业发展项目

3、建设地点: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

4、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朱曲镇标准化粮仓,长度61.65米、跨度27米、高度8米的粮仓,建筑容积*****.4,占地面积(62.63米*27.38米)1714.81平方,包含电气安装及设备安装。

5、项目总投资:474.******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7、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9、质量要求:合格

二、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

4、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其他人员 (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5、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1年度、2022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6、 信誉截图:

(1)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2)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单位诚信记录不良行为,存在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8、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评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50分

定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长法、王丽、魏素梅、刘雨、黄军波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灏、黄军波、步志强

五、核查信息

经核查所有定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单位:河南长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金额: *******.74元

工程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褚小龙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豫241*****2799

七、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八、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尉氏县朱曲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

联 系 人:步先生

联系方式:156*****488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宏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郑开碧桂园31栋107号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0371-********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发展 标准化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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