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息影像展陈中心实验室配套改造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全息影像展陈中心实验室配套改造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磋商]安徽艺术学院全息影像展陈中心实验室配套改造项目 (二次)成交公告
2024-10-28

安徽艺术学院全息影像展陈中心实验室配套改造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UA-CS-*******(第二次)/GDXG-2024GC******

二、项目名称:安徽艺术学院全息影像展陈中心实验室配套改造项目 (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尚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严店乡工业聚集区解放路与经一路交口合肥劳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综合楼5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00元(大写:捌万壹仟贰佰柒拾壹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安徽艺术学院全息影像展陈中心实验室配套改造项目 (第二次)

施工范围:全部

施工工期:接开工令后 20日历天完工。

项目经理:李兴勇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6884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贵三、王成、尚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艺术学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安徽艺术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600号

项目联系人:任老师、尚老师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人:胡燕、李渊

电 话:0551-********191*****7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配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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