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龙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1506号
中标(成交)金额:31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C********其他服务 )
服务范围:1.接触部位;2.地面接点;3.行人方向、车辆方向;4.两轮车是否骑行;5.确定驾驶员。
服务要求:(一)除采购人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外,我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我单位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二)我单位需长期派驻海城市两名(或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派驻人员必须为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其中至少一名工程师。),在接到采购人的委托书后,我单位应按委托要求进行检验,在 20 日(自然日)内制作完成检验报告并送达采购人,特殊情况下需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至 30 日(自然日)。 (三)我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书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检验项目,坚持公正、正确、及时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四)检验报告中的记录应具体详细,检验意见应精简明确。名词术语必须准确规范,不得使用俗语或外语译音。文书格式应统一按规定的文书格式规范制作并注明签发日期。 (五)检验报告须由两名(或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签名人员必须为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并注明技术职称,并附职称、资格证书(其中至少一名工程师)、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成交供应商印章。报告书一式叁份(电脑打印),一份交由我单位存档,两份交采购人备案存档。 (六)我单位检验时,必须对所有检验的项目拍照或录像存档,并做好原始数据的文字记录,对当事人到场见证的应在原始检验记录上签名,如当事人不愿意签名的应作好记录;对当事人不按时到场见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见证并做好记录。 (七)我单位必须对所有的检验委托书和原始资料(包括检验照片、数据文字原始记录、视频资料等)复印归档,随时接受采购人及相关管理部门检查。 (八)我单位须组成包含所投项目鉴定业务范围持有司法鉴定资格证的鉴定人员的检验专班;并提供每日 24 小时无缝隙服务。保证电话有人接、检材有人收,检测有人做,结果有人核,报告有人发。我单位自行提供车辆、办公设施、检材送检密码箱,运输监控。 (九)我单位对鉴定项目涉及在案发后 7 天内需呈请检察院逮捕的案件(7 天案),须在 5 天(自然日)内完成并出具检验鉴定报告书。 (十)我单位所做鉴定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十一)我单位必须全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对管理不当造成的影响负法律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我单位及其服务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累计签定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1.在招标人辖区当地设立服务站(点),该服务站专职服务于范围内委托的检验鉴定项目; 2.鉴定所鉴定的每个鉴定项目至少有3名具备相关鉴定资质的鉴定人及相应的检测设备,并且开展鉴定活动时,第一鉴定人必须到场; 3.出具辖区范围内委托鉴定项目的鉴定书或鉴定意见书; 4.在开展检验鉴定服务过程中无条件接受委托方的程序监督和质量监督。 5.服务站建立 7×24 小时值班与备班制度,确保24小时和节假日人员(包含鉴定人员)值班、备班. 6.建立应急案件快速检验鉴定通道,按照采购人委托单位要求,遇急需或者敏感案件须出具鉴定结论的须于24小时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书,且不加收额外费用; 7.一般案件2周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8.遇办案单位要求出差(诊)的案件,按照相关标准合理收费。 9.复检或因轻重缓急程度不同而导致鉴定费用不能确定的,双方协商约定; 10.服务期内全力配合委托方要求,本所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如有需要应在0.5小时内派遣鉴定人前往委托方指定地点开展相关服务; 11.服务期间服务内容需由委托方确认。如内容需要调整,本所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1小时内派遣鉴定人前往委托方指定地点开展相关服务 12: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配备一台服务车,二名执业司法鉴定人及一名管理人,实行24小时全方位服务。并承诺夜间15-20分钟到现场,白天30分钟到现场。确保现场的证据收集和每一期案件顺利、无误。同时为了确保重大事故现场的证据以及痕迹的采集,我机构还成立一个应急小组。为采购方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13:夜间备勤制度,全时工作 针对委托方的工作情况。机构实行夜班备勤制度,对责任区都备有专人值守,24小时全天候开机服务电话:158*****777, 156*****499, 132*****327, 136*****440接到出现场电话立刻出发,保证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与交警同步。机构还根据委托方情况成立一应急快速小组,对重大案件保证在短时间内调动所有专家汇集赶赴现场,并无条件满足应急检验工作的要求,紧急案件12小时完成检材搜集,条件允许情况下24小时之内出具鉴定意; 14.若鉴定结果出现重大错误,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鉴定机构相关法律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旭、李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考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海城市北外环路冉家桥西1000米路北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尹守魁
电 话: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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