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东新区第二期零星工程施工定点服务单位采购(LDXQG16-036)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东新区第二期零星工程施工定点服务单位采购(LDXQG16-036)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10月14日就柳东新区第二期零星工程施工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柳东新区第二期零星工程施工定点服务单位采购(LZG16-47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部分:工程类柳东新区辖区内单项年度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至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第二部分:服务类柳东新区辖区内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单项合同预算价(按国家收费标准计算)在80万以下(不含80万)的服务项目]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一)F分标:咨询类
(二)G分标:测绘类
(三)H分标:勘察类
(四)I分标:设计类
(五)J分标:规划类
(六)K分标:房屋征收劳务
合同履行日期:以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下达的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zfcg.gov.cn (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四、评标日期:2016年10月14日 评标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会展中心九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永萍、胡昆平、何佳、苏维刚、刘世平、韦少典、甘瑞彬、黄运坤 采购人代表:麦英娜 五、中标信息: A1分标:市政公用工程(道路)
A2分标:市政公用工程(路灯安装零星工程及维护)
B分标:绿化临时管养及小型绿化种植项目
D分标:水利水电工程(防洪堤坝、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等零星工程及维护)
E1分标:零星建筑工程
E2分标:零星装修装饰工程
F5分标:项目评审(项目类)
G3分标:国土测绘
H分标:土工实验、原位检测、边坡监测、打井等
I2分标:工程设计(市政)
I3分标:工程设计(水利)
A3分标:市政公用工程(广告设施维护等零星工程及维护)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C分标:房屋拆除工程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F1分标:环境影响评价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F2分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F3分标:项目评审(工业)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F4分标:项目评审(商贸)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G1分标:水文地质测绘、沉降观测等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G2分标:房屋测绘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I1分标:工程设计(建筑)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I4分标:工程设计(园林绿化)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J分标:城乡规划编制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K分标房屋征收劳务 因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内容等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 邱玲惠 联系电话:****-******* 地址:柳州市柳东大道官塘创业园企业创新研发中心1号楼3楼 采购代理公司: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燕清;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1单元410室 监督部门: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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