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泉都大道一期旗鼓大道东延伸段至横沟大道路灯建设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

咸宁市本级中心泉都大道一期旗鼓大道东延伸段至横沟大道路灯建设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SZ-*********

一、招标概况

泉都大道一期(旗鼓大道东延伸段至横沟大道)路灯建设项目(EPC)于 2024年10月01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28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10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咸宁市佳成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湖北坤鑫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华丰冶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00 *******.0000 *******.0000
质量(如有) 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国家或湖北省规定不需图审的项目除外),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 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国家或湖北省规定不需图审的项 目除外),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 量标准:合格。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国家或湖北省规定不需图审的项目除外),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80 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范浪 吴飞 王进
证书名称 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242*****4246 242*****9664 242*****9775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29日至 2024年11月01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宁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9号
联系人:杨凯
电话:139*****661
2、代理机构: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号楼2单元2601,2603室
联系人:刘贤丽
电话:139*****179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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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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