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4〕15号)要求,我局成立检查组,对乐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乐山高新区实验幼儿园、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车子卫生院、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财会监督检查。目前检查工作已结束,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个别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未公开。
(二)资金支付方面。存在个别单位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餐费、重复支付资金,伙食费和差旅费重复报销问题。
(三)会计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单位会计资料不规范、不完整,会计核算不完整,账实不符问题。
(四)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单位租用购置资产未向区国资办履行报批手续,部分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未及时进行资产卡片登记问题。
(五)政府采购方面。存在公务车加油服务未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问题。
(六)内控管理方面。存在未严格执行《乐山高新区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未建立台账、无专人管理公务用车加油及维护等事宜,未严格执行公司《员工薪酬制度(试行)》、《员工差旅管理办法(试行)》问题。
二、整改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责令问题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强业务学习。公安分局、实验幼儿园、车子卫生院全部完成整改,高发展集团完成资金支付问题整改,内控管理问题正在整改。
乐山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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