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P002*****6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01日

本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P002*****6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1标段: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辽宁鼎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6.43

29,758,852.74

合格

729

2

辽宁博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19

29,765,928.59

合格

729

3

泰杭建工(辽宁)有限公司

91.10

29,753,467.16

合格

729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鼎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金龙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023*****

2

辽宁博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 浩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0128)

3

泰杭建工(辽宁)有限公司

张立军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8911)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辽宁鼎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2

辽宁博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3

泰杭建工(辽宁)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县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联 系 人:刘楠

电 话:041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李文竹

电 话:04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0月29日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0/29 11:42: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改造工程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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