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宁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投诉人: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继光大道中段1037号

被投诉人1: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宁远镇顺城东街107号

被投诉人2:四川宁静致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胜利南路54号天喜.中芯城1栋6号1号

因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不满四川宁静致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就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作业本(2024年秋季学期-2025年春季学期)”(项目编号:N513*****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于2024年9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14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投诉人快递的质疑函已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提供,被投诉人不予受理质疑违反94号令的规定。

投诉事项2:本项目采购技术参数中的“★⑤内页印刷要求(图画本除外):页眉页脚四色印刷,页眉印名言警句(论语或三字经等国学经典),每页内容不重复;页脚印教师评语,并逐页编码1-32页,线条粗细均匀、清晰、色泽均匀一致。”的要求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

投诉事项3:本项目评分中的“履约能力(1)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提供2022年以来由监管部门抽查或教育部门或采购人送检的作业本类质量检查合格报告,每提供一份报告得0.5分,最多得5分。(附对应的抽样单或送检单)”的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项目开展情况:

2024年7月27日,四川宁静致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8月20日,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进行质疑;2024年8月27日,四川宁静致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质疑答复;2024年9月6日,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提起投诉 ;2024年9月14日,我机关收到《投诉书》,2024年9月19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2024年9月25日收到被投诉人四川宁静致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作业本(2024年秋季学期-2025年春季学期)答复说明》、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作业本(2024年秋季学期-2025年春季学期)答复说明》。

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宁南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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