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印机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关于复印机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420******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地址:青浦区青松路231号1204室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裕翼毫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贤军(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青浦区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9138号1幢3层A区3055室
联系方式:136*****6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夏普A3彩色复印机BP-C3152R+BP-DE12
数量: 1.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夏普A3彩色复印机BP-C3152R+BP-DE12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配件】黑色大墨粉盒BP-70CT-BB
数量: 1.00
单价(元): 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标签: 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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