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成交公告

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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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等相关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按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声明函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照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声明函格式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 照副
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
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函,格式自拟)。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违
法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7号海口绿园商务酒店3楼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方式:15500962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76-2 号御景湾小区1栋2层D室
联系方式:15574902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话:15574902047
序号内 容
1项目名称: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编号:HNDY-2024-228采购单位: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黎工联系电话: 15574902047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76-2 号御景湾小区1栋2层D室
3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下浮15%进行支付(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算)。
5投标有效期: 60天 。
6磋 商 响 应 文 件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每份文件需清楚的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00 (北京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
8磋商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9评标方法: 详见评标方法
10磋商保证金:不要求
11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评分项目技术项/商务项价格项
权重60%40%
序号审查项目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
1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样式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3报价项目完整性是否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漏报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5响应文件数量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6采购需求响应情况供应商所投标的20辆改装车辆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必须是符合用户所在地最新排放标准且达到用户所在地区车辆上牌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车辆型号在《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公告批次,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网站上含网址打印出来的公告为准。
7其它是否有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结 论
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
1车辆参数大篷车后箱体积≥8.8m³,每辆车得0.5分;大篷车后箱体积≥6.8m³,每辆车得0.3分;大篷车后箱体积≥4.8m³,每辆车得0.1分;大篷车后箱体积<4.8m³不得分。共20辆车,每辆车不得重复计分,本项共10分。注:请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分
2新能源车辆供应商所提供车辆中,每有一辆车为新能源车辆的加0.5分。共20辆车,每辆车不得重复计分,本项共10分。注:请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分
3车辆配置车辆具有冷藏冷冻功能或配备冷藏冷冻柜的,每辆车加0.5分。共20辆车,每辆车不得重复计分,本项共10分。注:请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分
4大篷车改装方案评审小组根据采购人需求对供应商提供的供销生鲜大篷车改装方案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各关键点、特点理解清晰、改装方案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0-15分;2、对项目实际情况部分了解,相关分析基本详尽、改装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9分;3、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分析不详尽,内容不准确,改装方案基本不能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4分。4、不提供不得分。15分
5大篷车设计图片供应商提供一张大篷车路上行驶时的设计图片,及一张停在点位上售卖时的设计图片。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销生鲜大篷车形象设计图片进行评审。1、大篷车外观设计合理、形象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并将自贸港元素与大篷车外观设计巧妙融合、不突兀的,得5分;2、大篷车外观设计具有明显瑕疵、但形象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3、大篷车外观设计具有明显瑕疵、形象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5分
6售后服务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需求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联系方式、响应时间、响应措施、合理化建议、培训方案、免费升级维护方案等)进行评审。1、方案科学可行、流程详细、内容完善的,得7-10分。2、方案较科学、流程较为详细、内容一般的,得3-6分。3、方案科学性较差、流程模糊不清、内容存在明显漏项的,得1-2分。4、不提供不得分。10分
7价格分满足采购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40分
项目名称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投标报价小写:大写:
交货期
备注
项目名称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投标报价小写:大写:
备注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单项总价备注
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HNDY-2024-228)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海南鑫广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8.6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海南鑫广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白志杰/;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海南鑫广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
文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海南鑫广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异议,请按下方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
三、其他
一、项目编号:HNDY-2024-228
二、项目名称: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鑫广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丘海大道176号丘海警苑小区101商铺
中标(成交)价:158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交货期:3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
符翔宇、吴曹江、熊大全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
下浮15%进行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8229.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7号海口绿园商务酒店3楼
联 系 人:胡小姐
电 话:155009625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海口市滨海大道 76-2 号御景湾小区1栋2层D室
联 系 人: 黎工
电 话: 15574902047
电子邮件: 16696880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采购人: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NDY-2024-228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4
附表1:初步审查表 ..............................................................18
附表2:技术、商务评分表 ........................................................19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2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就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项目编号:HNDY-2024-
228)拟采购20辆大篷车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
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参加
本次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概况: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1669688072@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DY-2024-228
项目名称: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
交货期:30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验收标椎: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等相关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按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声明函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照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声明函格式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 照副
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
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函,格式自拟)。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违
法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地点: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1669688072@qq.com
售价:¥300元(请将标书费用转入下方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红城湖支行
帐号:600 3523 3000 18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7号海口绿园商务酒店3楼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方式:15500962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76-2 号御景湾小区1栋2层D室
联系方式:15574902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话:15574902047
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
3
序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内 容
项目名称: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编号:HNDY-2024-228
采购单位: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黎工
联系电话: 15574902047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76-2 号御景湾小区1栋2层D室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
下浮15%进行支付(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算)。
投标有效期: 60天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每份文件需清楚的标明“正本”、“副
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 9 : 0 0 ( 北 京 时 间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 9 : 3 0 ( 北 京 时 间 )
磋商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评标方法: 详见评标方法
1
2
3
4
5
6
7
8
9
10 磋商保证金:不要求
11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本次磋商活动。
2、有关定义及相应职责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
性磋商的采购人是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机构。本次竞争性磋
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实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的供应商。其职责如下:
2.3.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
2.3.2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3.3派磋商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对评审小组就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
行澄清;“磋商代表”系指在磋商过程中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单位处理磋商事宜的人员,
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取得授权的单位人员;
2.3.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2.3.5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2.3.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2.4合格的供应商
2.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有能力提供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
关服务的法人实体。
2.5“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小组评审,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
3.1“货物”系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所投货物必须
5
是合法生产的合格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
期等。
3.2“服务”系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3“工程”系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
缮等。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
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
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6.3
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
要求和规范编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后果由供
应商承担。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
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
6
真、电传,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未对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即视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7.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
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
准。
7.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响应文件的语言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
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9、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9.2
若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编制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承诺函》、《报价一览表》等磋商文件
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
7
步审查的要求。
10.3
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使磋商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供应商承担。
10.4
响应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且与供应商
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
10.5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每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脱
落(注:如胶装)。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
10.6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
后方可有效。
10.7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
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
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受响应文件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0.8
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
11、报价
11.1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报价一览表的要求报价。
11.3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8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备选方案
本次竞争性磋商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视其响应文件无效。
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13.1
磋商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必要条件。为避免资金在途不能及时到账造成投标
无效,建议供应商提前在磋商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办理保证金支付手续。 13.2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等。
13.3 磋商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的必要条件。
13.4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3.4.1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方签订合同并支付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予
以退还。
13.4.2
落选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
13.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4.1 响应文件的数量:一式叁份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及壹份电子版。
14.2
响应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一致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要求PDF格式(加盖电子公章或
加盖公章后的正本扫描件)及word格式保存光盘或U盘。须在光盘或U盘上面标明单
9
位名称和项目编号,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对电子文件的错放和丢失负责。
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
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
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4
响应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盖
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的地方签字。响应文件副本
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不是正本的复印件,盖章签字要求同正本的要求。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l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及电子版响应文件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
箱)中(正本壹份共一袋,副本贰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共一袋),并在投标专用袋(箱)上
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标书”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明:“请勿在开启时间之前启封”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姓名:
电话:
15.2
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l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逾
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
理机构不予接收。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决定,并作为响应文件
10
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五)开标
17、开标
17.l
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和供应商授权代表(磋商代表)参加。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下同)
的原件,和授权书原件(或说明磋商授权书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以证明授权代
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并由采购人验证确认。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
身份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17.2
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
现场进行监督。
17.3
开标时,供应商授权代表将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拆封,
公布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17.4
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
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六)磋商、评审及成交
18、磋商小组的组成
18.1 磋商小组由相关专家共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11
2/3。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9、评审方法及评审程序
19.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
,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
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
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
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
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9.3
磋商小组根据《初步审查表》(详见附表1)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
,只有对《初步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
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
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有以下情况的将
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1)供应商未能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未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及签名盖章的;
(4)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报价不是唯一的;
(5)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1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如有磋商保证金)
12

19.5 判断响应文件有效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9.6 磋商小组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19.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
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
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
答疑会。
19.8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19.9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10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13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
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1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
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
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
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9.12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13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14
14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
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
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2)
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项/商务项
价格项
权重
60%
4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9.15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磋商文件19.11要求,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9.16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
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19.17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
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
15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18 关于政策性加分
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及要
求如下:
19.18.1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9.18.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
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
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
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19.18.3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9.18.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9.18.5 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
19.18.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16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9.18.7 价格扣除幅度: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货物服务
10%(工程项 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0、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后续工作
2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0.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0.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
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四、进一步完善供应商权益救济机制”要求,采购
代理机构为保障供应商知情权。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
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其未通过的原因和未成交供应
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0.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
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
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0.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
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1、质疑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
17
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
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公告内容。匿名、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
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
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在收到答复不满或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答复的,在规定
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同级财政提起投诉。
22.签订合同
22.l
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给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报价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2.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3.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下浮
15%进行支付(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算)。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账户名称: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红城湖支行
帐号:600 3523 3000 18
23.其它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18
(附表1)
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项目编号:HNDY-2024-228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供应
商1
供应
商2
供应
商3
1 供应商的资格 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2
响应文件的有效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样式和签署要求且内容
性、完整性
完整无缺漏
3 报价项目完整性
是否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漏报
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5 响应文件数量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6
采购需求响应情

供应商所投标的20辆改装车辆必须为工业和
信息化部或发改委《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
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必须是符合用户所在
地最新排放标准且达到用户所在地区车辆上
牌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车
辆型号在《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
告内的公告批次,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工业
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网站上含网址打印出来
的公告为准。
7 其它
是否有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注: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
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评委签字:
19
(附件2)
技术、商务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大篷车后箱体积≥8.8m³,每辆车得0.5分;大篷车后箱体积≥6
.8m³,每辆车得0.3分;大篷车后箱体积≥4.8m³,每辆车得0.1
1 车辆参数
分;大篷车后箱体积<4.8m³不得分。
共20辆车,每辆车不得重复计分,本项共10分。
注:请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所提供车辆中,每有一辆车为新能源车辆的加0.5分。
2 新能源车

共20辆车,每辆车不得重复计分,本项共10分。
注:请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分值
10分
10分
车辆具有冷藏冷冻功能或配备冷藏冷冻柜的,每辆车加0.5分。
3 车辆配置
共20辆车,每辆车不得重复计分,本项共10分。
10分
4
大篷车改
装方案
5
大篷车设
计图片
注:请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人需求对供应商提供的供销生鲜大篷车改装
方案进行评审。
1、对本项目各关键点、特点理解清晰、改装方案完全符合项目
需求的,得10-15分;
2、对项目实际情况部分了解,相关分析基本详尽、改装方案基
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9分;
3、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分析不详尽,内容不准确,改装
方案基本不能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4分。
4、不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一张大篷车路上行驶时的设计图片,及一张停在点
位上售卖时的设计图片。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销生鲜
大篷车形象设计图片进行评审。
1、大篷车外观设计合理、形象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并将自贸港
元素与大篷车外观设计巧妙融合、不突兀的,得5分;
2、大篷车外观设计具有明显瑕疵、但形象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
,得3分;
3、大篷车外观设计具有明显瑕疵、形象不符合项目需求的,
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15分
5分
20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需求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联
系方式、响应时间、响应措施、合理化建议、培训方案、免费
升级维护方案等)进行评审。
6 售后服务
1、方案科学可行、流程详细、内容完善的,得7-10分。
2、方案较科学、流程较为详细、内容一般的,得3-6分。
10分
3、方案科学性较差、流程模糊不清、内容存在明显漏项的,
得1-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满足采购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
7
价格分
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
40分
价)×价格权值×100
21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简介
1、根据设立早晚市“供销生鲜大篷车”工作方案,现需采购20辆生鲜大篷车,生鲜大篷
车由大篷车改装而来,需供应商提供详细的、符合《设立早晚市“供销生鲜大篷车”工
作方案》的大篷车改造方案及改造后的车辆,所投车辆为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均可。
★2、供应商所投标的20辆改装车辆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路机动车辆生产企
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必须是符合用户所在地最新排放标准且达到用户所在地区车
辆上牌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车辆型号在《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公告内的公告批次,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网站上含网址打印
出来的公告为准。
二、供销生鲜大篷车简介
供销生鲜大篷车,可容纳 30-40 种常用蔬菜 1000 斤左右、3-5 种时令水果 200
斤左右、半边猪 100 斤左右、其他民生用品 500 斤左右。
三、《设立早晚市“供销生鲜大篷车”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1、运行流程
22
1.1产
城西、长流、东山等镇村供销示范蔬果基地,山东、河南、云南等岛外合作基地;
大致坡、遵谭等供销赋能养猪场;桂林洋供销央厨包子厂;本地冰鲜水产海产等。
1.2供
源头集采、直配至学院路“供销直供集配中心”,统一分拣、分级后,大篷车按既
定线路统配至终端点位;剩余货品分流至江楠市场供销直供点、加旺市场供销直供点、
供销生鲜超市、团体配送、中央厨房等点位。
1.3销
各重点社区小区设置专用点位,向市民提供具有“供销温度”的最后一百米平价菜
售卖服务,针对市民用户的“供销 e
家”小时达、次日达等宅配服务,针对周边餐饮商户的“供销集采”昨夜下单、今晨就
近提货服务。
2、长效机制
2.1基本原则:货真价实、明码标价、全程溯源。
2.2服务统一:统一标识、统一采配、统一检测、统一系统、统一售价、统一结算。
2.3供给链条:岛内外瓜菜基地源头集采,集配中心分拣分级,线上线下统配直销。
2.4团队建设:搭建下岗再就业“供销大篷车车长”体系,一车二人一点位、培训后
持证上岗。
2.5运行流程:车长每日 05:30、16:00 前抵达集配中心领取新鲜食材,顺延 1
小时内到达点位,06:30-08:30、17:00 -19:00
提供服务,后返集配中心进销交接;节假日早晨售卖时间调整为 07:00-09:00。
3、供销优势
3.1产品优势:通过对生产基地的社会化服务和规模化集采、源头直采、实时付款等
重要保障,获取产品的品质优势和价格优势。
23
3.2协同优势:通过减少流通环节、新能源冷藏车统一调度、员工创客化、部门公司
化等有力举措实现降本、提质、增效。
2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合同
(本章提供的合同条款为一般格式范本,合同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订)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开标的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项目编号:HNDY-2024-
228)竞争性磋商结果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下签订以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及金额等
二、服务期及地点:_________
三、付款
与采购人协商决定。
四、违约赔偿
1、除下一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每延迟一个工作日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
未提供服务,按合同金额的 %计扣违约赔偿费。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
%。如果乙方延迟交货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
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
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五、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作如下处理:
1、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为海南省经济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诉讼地点为采购人所在地。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鉴证
采购人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相
符并且未对采购货物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八、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26
(一)合同条款;
(二)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
(三)中标通知书;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五份,中文书写。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
要条款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
采购代理: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27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下顺序
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1、磋商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申明信
4、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需求情况响应
8、其他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
28
一、磋商承诺函
致: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单位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







HNDY-2024-
228)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
商名称),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二份。
本公司谨此承诺并声明: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
2、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6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
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澄清。如果我们中标,本响应文
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
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
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
将按贵方要求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
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
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审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投标报
价最低并不一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在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不以任何不当手段影响、串通
、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不当行为,愿承担此行为所造成
的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被授权人: (签名或盖章)职 务:
承诺日期:



2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
的(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的 供 销 生 鲜 大 篷 车 (助 农 瓜 菜 售 卖 车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HNDY-2024-
228)进行投标,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磋商活动;
2、出席磋商会议;
3、签订与成交事宜有关的合同;
4、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被授权代表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方均予
以承认。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自


日至


日内签字有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
(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生效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0
三、资格申明信
致: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响应贵公司组织的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项目编号:
HNDY-2024-228)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愿意参与投标。
我公司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
“用户需求书”中全部的货物或服务,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
的。
我公司理解贵公司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格资料,并愿意应贵公司
的要求提交。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
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名或盖章)
申明日期:



31
四、报价一览表
(一份放于响应文件中,一份用独立信封另密封)
项目名称: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项目编号:HNDY-2024-228
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小写:
大写: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交货期
备注
供应商名称: (公章)
被授权人: (签名或盖章)
注:
1、投标一览表应准确填写,若投标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不符时,以投标一览
表为准;
2、报价总额包括采购书中要求的所有货物、服务、税金等费用;
3、供应商不能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32
最终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项目编号:HNDY-2024-228
项目名称
供销生鲜大篷车(助农瓜菜售卖车)项目
投标报价
小写:
大写: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被授权人:
(签名)
注:在开标时,供应商携带第二次报价表,并盖好公章。开标现场招标代理工作
人员通知第二次报价时,供应商方可填写第二次报价表,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工
作人员,如未携带此第二次报价表,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2024年 月 日
33
34
五、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

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 单项总价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注: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相关安装调试费用、质保及人员培训、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
3、总价=单价×数量,数量由供应商自行计算并填表;
4、“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报价总计”数应当等于“投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总计”数。
35
 
 
 
 
 
 
 
 
 
 
 
 
 
 
 
 
 
 
 
 
 
 
 
 
 
 
 
六、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初步审查表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七、需求情况响应
供应商所投标的20辆改装车辆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路机动车辆生产
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必须是符合用户所在地最新排放标准且达到用户所在地
区车辆上牌要求。(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车辆型号在《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内的公告批次,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网站上含网址打印出来
的公告为准。(提供打印截图)
承诺函
我公司所投标的20辆改装车辆均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路机动车辆生产企
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是符合用户所在地最新排放标准且达到用户所在地区车辆
上牌要求。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37
八、其他材料
38
附表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
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中小企业划分请自行查询: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
39
附表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篷车 生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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