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工程等离子体燃烧器预中标结果
热电联产工程等离子体燃烧器预中标结果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等离子体燃烧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16-02-1829)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6年10月20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 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等离子体燃烧器采购项目 | ||
招标编号 | GN2016-02-1829 | ||
主要招标内容 | (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等离子体燃烧器设备采购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靖江市金钛特种钢机械厂 | 江苏京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国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预计中标金额(元) | 424000 | 449600 | 461760 |
公示期:自2016 年10月24 日至2016年10月2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
电话: 181*****00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276
2016年10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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