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34团大唐100万千瓦异质结组件加光伏治沙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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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光伏治沙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WEME24-XJTMG10-FW07)
公示时间: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到结束时间2024年11月01日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300000.00
元,工期:满足,质量:良好;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
价:880000.00 元,工期:满足,质量:良好;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俞萍,
身份证号:653125198411******,资格证书编号:201941205050200019521T,项
目经理业绩:1、华电于田 40 万千瓦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勘报告项目合同,
签订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2、华电新和县产业园区低碳转型 40 万千瓦光
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勘报告编制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3、粤水电巴楚县 20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技术咨
询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
责 人 : 王 冰 , 身 份 证 号 : 310228199007****** ,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
ZGNJ010220220202037,项目经理业绩:1、阿克塞县杭泰 100MW 光热+600MW 光伏
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签订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2、阿克塞哈萨
克族自治县汇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光热+光伏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签订时间:
2021 年 10 月。
3、中标候选人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企业业绩:1、新疆华电喀什四十五团 10 万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编制合同,签订时间:2022 年 7 月 29 日;2、华电新和县产业园区低碳转型 40
万千瓦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勘报告编制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3、华电米东区 50 万千瓦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
及初勘报告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4、中节能吉木萨尔 15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5、粤水
电巴楚县 20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签订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6、粤水电巴楚县 20 万千瓦/80 万千瓦时
配套储能和 8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技术
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2 年 11 月 24 日 6 项有效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
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企业业绩:1、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汇东新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光热+光伏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时间:2021 年 10 月;
2、大唐凤阳刘府 100MW 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研报告(初设深度)编制,签
订时间:2021 年 12 月;3、正泰阿克塞光热+光伏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签
订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4、和丰工业园新增负荷配套 2GW 光伏发电项目、200MWh
储能电站及锂电池回收项目、2 万吨清洁能源制氢项目专题报告研究,签订时间:
2021 年 3 月 15 日 4 项有效业绩。
二、 异议要求
1.异议渠道和方式
(1)采购业务异议、投诉受理电话:4008886262-3
( 2 ) 采 购 业 务 异 议 、 投 诉 路 径 : 登 录 大 唐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2.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项目的基本情况;
(2)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3)被异议人的名称;
(4)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5)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材料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
份证明文件;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
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超过异议期限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人不是异议所涉及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
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4)异议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要求仍须
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
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
无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供应链管
理部)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联系人: 雷军
电话: 0991-2710705
电子邮箱:leijun@cweme.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